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2008.3.20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筆記/心得

今天一上課,老師便先問我們一個問題。「你曾與大學圖書館發生什麼事?」
想想,我去圖書館好像不只有借書還書而已,還有去看電影,去使用團體討論室等...。仔細想想
想去圖書館可以做的事比原本我們所想像的多很多。不過,一個人常去圖書館就代表他是個愛讀書的人嗎?我想這應該是不成正比的。
今天我們所上的內容是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而它是依據圖書館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1.)大學圖書館的館藏不以實體為限。
(2.)館際互借者->向國外借書,要收費否?
(3.)館藏不分基本否,數量要逐年成長。
(4.)大學圖書館的館藏是要以支援教學及研究為主。
(5.)大學圖書館應重視工作人員在職訓練及進修教育,提升服務品質。
(6.)大學圖書館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
資源。但真公平嗎?老師總是可以比學生優先使用一些服務。真自由嗎?有些書學生還是借不
到。還有一些借、還書的時間限制等...。
(7.)各校可自訂開放時間,但還是以使用者的便利為前提。不過,某些較大型的圖書館已經有全
年無休的服務。
(8.)美國是在一年不超過館藏量千分之三範圍內,自行報廢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
者。而台灣是在一年不超過百分之三範圍內自行報廢。
(9.)英國的公共圖書館的圖書,一般而言只有七年的壽命,七年之內必須下架,離開圖書館,保
持圖書館的良好品質,而台灣是否要有所改變,我想這必須慎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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