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2008.3.20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筆記/心得

今天一上課,老師便先問我們一個問題。「你曾與大學圖書館發生什麼事?」
想想,我去圖書館好像不只有借書還書而已,還有去看電影,去使用團體討論室等...。仔細想想
想去圖書館可以做的事比原本我們所想像的多很多。不過,一個人常去圖書館就代表他是個愛讀書的人嗎?我想這應該是不成正比的。
今天我們所上的內容是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而它是依據圖書館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1.)大學圖書館的館藏不以實體為限。
(2.)館際互借者->向國外借書,要收費否?
(3.)館藏不分基本否,數量要逐年成長。
(4.)大學圖書館的館藏是要以支援教學及研究為主。
(5.)大學圖書館應重視工作人員在職訓練及進修教育,提升服務品質。
(6.)大學圖書館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
資源。但真公平嗎?老師總是可以比學生優先使用一些服務。真自由嗎?有些書學生還是借不
到。還有一些借、還書的時間限制等...。
(7.)各校可自訂開放時間,但還是以使用者的便利為前提。不過,某些較大型的圖書館已經有全
年無休的服務。
(8.)美國是在一年不超過館藏量千分之三範圍內,自行報廢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
者。而台灣是在一年不超過百分之三範圍內自行報廢。
(9.)英國的公共圖書館的圖書,一般而言只有七年的壽命,七年之內必須下架,離開圖書館,保
持圖書館的良好品質,而台灣是否要有所改變,我想這必須慎重評估。

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2008.3.13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大學圖書館概況

筆記/心得
(1.) 憲法第158條指出,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與科學及生活智能。但是其中的自治精神卻是全世界的人類最缺乏的,而國民道德及民族精神也因為我們的忽視,而無法好好的執行。我覺得,教育應該是全方面的,而台灣的教育體制常常都只將重心擺在德、智、體、群、美的「智育」上,這是我們大家都必須重視,且設法改進的地方。

(2.) 大學法第一條指出,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3.) 每個大學都應設置圖書館。

(4.) 圖書館法第二條指出,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而圖書館到底是以服務為主,還是以蒐集資訊為主?正確來說,圖書館是要以服務公眾而去搜集圖書資訊。


(5.) 圖書館分為五大類: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專門圖書館。

(6.) 由上點推論可知:圖書館應由所要服務的對象,再去決定此圖書館的功能。

(7.) 圖書館法第七條指出,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而前項服務應受著作權法的保障。但其實這樣的規範,卻使得這項法規矛盾了起來,我們常常因為著作權法卻使得我們在使用圖書館上造成不便利、不自由且需要花更多的時間,並且威脅圖書館的基本任務。

(8.) 圖書館法第十四條指出,在每年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圖書館可自行報廢一些沒有價值、不堪使用者。但這樣的淘汰更新率其實有點低,所以導致圖書館在使用上並沒有這麼的方便和即時,而這樣的狀況也表現在使用者寧可選用需要花費的出租書店而不去免費使用的圖書館。

(9.) 數位的資源不易保存,有消失的危險,這對圖書館而言,該使用何種更便利的保存機制是件迫切需要解決的事情。

2008年3月12日 星期三

2008.3.6 大學圖書館

今天上課,老師還是先向我們講解一下這學期的授課方式:
(1)逐週繳交手寫筆記和心得
(2)逐週張貼在自己的網路空間,並且將此張貼在「毛慶禎的授課共筆」中

除此之外,老師也希望我們都要遵守他所規範的修課注意事項,譬如:上課要準時到教室,不然只能坐在最後一排,上課也要帶講義,除了可以印下來之外,也可以帶筆電,或者任何能夠看到講義內容的輔助教材都可以帶來,但還是以紙本的為主,因為這樣翻閱會比較方便。
雖然,今天並沒有上到什麼課,但是老師卻談到了一些讓我深思的事,在高中的時候,那時我的人生目標是能考上大學,然而,上了大學之後,我的人生目標卻開始迷惘,也都沒好好充實自我,這真的是件令人感到害怕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應該好好讀書了,好好讀些英文,好好的找出自己的方向。自己的人生還是自己才能負責和掌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