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6日 星期三

2008.4.10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服務─大學圖書館

筆記/心得
(1.)服務->任何事物,任何行業都是為了服務而存在。

(2.)我們可以使用「希望地圖」(HOPE MAT)來表達我們對圖書館的期望。

(3.)圖書館的使用者大部分都屬於中產階級。

(4.)宋代現另設學校或捐俸祿購經書,刻書目於石碑。當時認為書目可永久保存,但是卻忽略移動不易這個缺點。

(5.)在歐洲,圖書館起源於一群喜歡藏書的富豪。

(6.)北宋開始有圖書館的概念。

(7.)「澹生堂藏書約」就像現代的圖書館的借閱規則。裡面提到書不能帶走,如果親友想借也只能借有副本的書。

(8.)1955年,沈寶環,率先提出開架制度。在此之前,都是閉架制度,所以讀者都沒有辦法使用「瀏覽書目」這個動作,還需要靠館員進去書庫協助尋書,這也造成書目資料的編輯會如此的重要。

大學圖書館 古騰堡書目資料(歡喜冤家)









495100451 李婕寧 圖資二 大學圖書館 歡喜冤家 西湖漁隱人(生卒年不詳) 印本書目資料 電子檔網址 台北縣 雙笛國際事務 民國83年 古騰堡文本編號XXXX
495100451 Jie-Ning Li, University Library, huan xi yuan jia , Author: Xi Hu Yu Yin Ren (?-?), Taipei , Shuang Di.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2008.3.27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資訊時代大學圖書館與電算中心兩者關係之探討

筆記/心得
(1.)圖資處=>指圖書館和電算中心放在一起。
(2.)1960年代,圖書館開始使用電腦處理業務。
(3.)1980年代,個人電腦風行,而輔仁大學在1990年才開始使用,不過效能是挺不錯。
[很多是越早做反而做得越糟->其實學習也是如此...]
(4.)1900年前,大學中的文書組人員最重要,因為識字又能把字寫得漂亮的人不多。
(5.)民國84年,大專院校電算中心主任座談會有提案「圖書館與電算中心整合的問題。」但如過
果真的合併,卻會牽扯許多不同層面的問題:
如:圖書館員是否會失業?圖書館是否會消失?圖書館與電算中心是否將合併為一個單位?
(6.)大學圖書館之任務:專業、提供資訊、知識。
(7.)圖書館存在的價值=>把使用者想借的書借出去。
(8.)大學圖書館的特色,提供使用者親切的環境=>做得到?
(9.)電算中心之任務:(a) 一般性 (b) 軟、硬體=>本來就應該提供 (c) 安全性=>資訊安全。
(10.)電算中心之特色:24小時可使用=>其實圖書館也應提供這樣的服務。
(11.)我國圖書館員專業倫理守則的前言一直強調「專業」=>這樣就不是真專業。
其中第七條:以熱忱態度服務和第八條:精確、有效處理圖書館業務=>服務業都是如此。
(12.)圖書館員是以服務為導向。
(13.)電腦倫理十誡的第九點:設計程式前,先「衡量」其對社會的影響=>真的需要這樣做嗎?
(14.)Okland的公共圖書館的網頁,提供除了英文之外其他語言的服務。


我覺得,能提供使用者最完善且最便利的服務,就是一間好的圖書館。

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2008.3.20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筆記/心得

今天一上課,老師便先問我們一個問題。「你曾與大學圖書館發生什麼事?」
想想,我去圖書館好像不只有借書還書而已,還有去看電影,去使用團體討論室等...。仔細想想
想去圖書館可以做的事比原本我們所想像的多很多。不過,一個人常去圖書館就代表他是個愛讀書的人嗎?我想這應該是不成正比的。
今天我們所上的內容是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而它是依據圖書館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1.)大學圖書館的館藏不以實體為限。
(2.)館際互借者->向國外借書,要收費否?
(3.)館藏不分基本否,數量要逐年成長。
(4.)大學圖書館的館藏是要以支援教學及研究為主。
(5.)大學圖書館應重視工作人員在職訓練及進修教育,提升服務品質。
(6.)大學圖書館依本法第七條規定,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
資源。但真公平嗎?老師總是可以比學生優先使用一些服務。真自由嗎?有些書學生還是借不
到。還有一些借、還書的時間限制等...。
(7.)各校可自訂開放時間,但還是以使用者的便利為前提。不過,某些較大型的圖書館已經有全
年無休的服務。
(8.)美國是在一年不超過館藏量千分之三範圍內,自行報廢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
者。而台灣是在一年不超過百分之三範圍內自行報廢。
(9.)英國的公共圖書館的圖書,一般而言只有七年的壽命,七年之內必須下架,離開圖書館,保
持圖書館的良好品質,而台灣是否要有所改變,我想這必須慎重評估。

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2008.3.13 大學圖書館

授課內容:大學圖書館概況

筆記/心得
(1.) 憲法第158條指出,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與科學及生活智能。但是其中的自治精神卻是全世界的人類最缺乏的,而國民道德及民族精神也因為我們的忽視,而無法好好的執行。我覺得,教育應該是全方面的,而台灣的教育體制常常都只將重心擺在德、智、體、群、美的「智育」上,這是我們大家都必須重視,且設法改進的地方。

(2.) 大學法第一條指出,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3.) 每個大學都應設置圖書館。

(4.) 圖書館法第二條指出,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而圖書館到底是以服務為主,還是以蒐集資訊為主?正確來說,圖書館是要以服務公眾而去搜集圖書資訊。


(5.) 圖書館分為五大類: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專門圖書館。

(6.) 由上點推論可知:圖書館應由所要服務的對象,再去決定此圖書館的功能。

(7.) 圖書館法第七條指出,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而前項服務應受著作權法的保障。但其實這樣的規範,卻使得這項法規矛盾了起來,我們常常因為著作權法卻使得我們在使用圖書館上造成不便利、不自由且需要花更多的時間,並且威脅圖書館的基本任務。

(8.) 圖書館法第十四條指出,在每年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圖書館可自行報廢一些沒有價值、不堪使用者。但這樣的淘汰更新率其實有點低,所以導致圖書館在使用上並沒有這麼的方便和即時,而這樣的狀況也表現在使用者寧可選用需要花費的出租書店而不去免費使用的圖書館。

(9.) 數位的資源不易保存,有消失的危險,這對圖書館而言,該使用何種更便利的保存機制是件迫切需要解決的事情。

2008年3月12日 星期三

2008.3.6 大學圖書館

今天上課,老師還是先向我們講解一下這學期的授課方式:
(1)逐週繳交手寫筆記和心得
(2)逐週張貼在自己的網路空間,並且將此張貼在「毛慶禎的授課共筆」中

除此之外,老師也希望我們都要遵守他所規範的修課注意事項,譬如:上課要準時到教室,不然只能坐在最後一排,上課也要帶講義,除了可以印下來之外,也可以帶筆電,或者任何能夠看到講義內容的輔助教材都可以帶來,但還是以紙本的為主,因為這樣翻閱會比較方便。
雖然,今天並沒有上到什麼課,但是老師卻談到了一些讓我深思的事,在高中的時候,那時我的人生目標是能考上大學,然而,上了大學之後,我的人生目標卻開始迷惘,也都沒好好充實自我,這真的是件令人感到害怕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應該好好讀書了,好好讀些英文,好好的找出自己的方向。自己的人生還是自己才能負責和掌控的。